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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得税汇算清缴

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清单


1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;
2、公司章程盖章复印件;
3、税务登记证副本盖章复印件;
4、代码证盖章复印件;
5、全年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原件;
6、全年总分类账、明细分类账、日记账原件;
7、全年记账凭证原件;
8、全年国地税纳税申报表盖章复印件;
9、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盖章复印件;
10、上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》复印件
11、其他资料[由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]。
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,依照税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,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,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,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,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,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、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、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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